解析:
安徽省公安机关在执行办理取保候审程序之际,通常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予以实施。具体操作流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代理律师提出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必备条件。
再次,若经查验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则依法作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对保证金方面予以收取或是提出保证人作为担保措施。紧接着,根据上述决定制定出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
最后,公安机关将持续实施严密的监督机制,确保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