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苏州市的法律制度中,要求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首先,保证人应确保其自身与即将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关联或影响;
其次,保证人需要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以确保自身可以承担起保证责任;
再次,保证人享有人身自由,不会因其他原因而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须承诺并有足够的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