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人士具有授权委托律师会面犯罪嫌疑人的资格: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本人有权这么做;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此权利;
再次,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同胞手足等亲缘关系)亦具备此类权益;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的人士也是被允许的;
最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相关人士同样可以获得授权委托律师会面犯罪嫌疑人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