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批捕之际,诸多律师通常并无法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谈交流。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所能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代理其提出申诉及控告、以及向司法机关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
然而,律师真正意义上的会见权往往需要等到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拘留或者逮捕之后方可得以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