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来说,一般的审判时间为五个月左右。但若存在特殊情形,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
然而,决定是否进行判刑的关键在于,案件情节是否清晰明了且证据扎实确凿,以及法官能否依法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
若涉及到公诉案件,则需经历由公安机关展开的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理判决等三大环节。公安机关如认为犯罪事实明确、证据充足,将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并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无法在两个月内结案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