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律师在与被告进行会面之时违反了职业道德准则或相关法令规定,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严厉的行业纪律处分,譬如给予警告、处罚款金额、暂时停止其从事律师工作的资格以及撤销其持有的执业执照等等。作为一名律师,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以确保自身的执业行为始终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
(四)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进行侮辱、诽谤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六)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七)为谋取业务而向他人支付回扣、介绍费,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回扣、介绍费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八)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九)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十)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的;
(十一)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十二)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十三)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
(十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