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未成年人触犯绑架罪所面临的法律制裁问题,需依据其年龄层以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进行综合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制订的相关法则,对于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不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年满十四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岁的青少年而言,只有在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重大且恶劣的犯罪行为时,才需要对此类案件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这并不包含绑架罪在内。
至于已经年满十六岁但尚不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后应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涉及到绑架罪行,则会在法定刑罚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量刑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