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手段,赋予了被告人在交纳保证金或者获得担保人的支持之后,可以在民事诉讼判决正式作出之前,暂时脱离其被拘禁的状况。倘若被告人在之后的确被判定有罪,那么依照通常情况来说,刑罚将自判决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开始进行执行,而并非提前于取保候审阶段进行执行。
然而这种做法并未代表刑罚的执行会被推迟,而是在判决结果明确之后,才会按照判决的具体内容来执行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