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广西南宁市发生的聚众斗殴案件的审判通常都会严格遵守这些法规。一般来说,当涉罪行为的情节较轻时,主要的参与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然而,若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确定最终刑期时,法院将会充分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律规定具有全国性的统一性,但是在实际判决过程中,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各地司法实践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判决结果存在微小的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