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未遂犯罪,相较于既遂犯罪,犯罪者往往会得到相对较为轻缓的惩处。在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全面衡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与社会危害性,以灵活考量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倘若行为人实际上并未引发任何实质性的交通事故或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他/她有可能面临着拘役或者罚款的法律制裁。
然而,最终的刑罚裁定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