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往往参照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准则执行。一般来说,倘若个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导致了其所窃财物的实际价值达到了人民币500元乃至2000元的标准,或者涉及到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那么他们极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刑事诉讼程序的追究。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关于具体的立案金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