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尽管他们没有被实际拘禁,但是,他们必须按照担保条款保证能够应传召随时出庭参与审理。为了执行该措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签订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一份《保证书》。在《保证书》中,被告人承诺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履行按时接受法庭审理及证明清白的义务,同时也明确表示决不会故意逃匿或者采取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的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