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送利益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指行为人在明确知晓这些资金及所产生之衍生利益属于犯罪所得后,故意运用多种手法掩盖、隐藏这些资金及衍生利益的来源以及实质,试图将这些违法来源合法化的行为。此种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到金融交易、财产转移等复杂手段。因此,严厉打击此类洗钱活动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以及预防犯罪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