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西安地区,获得取保候审的主要条件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行为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需接受管制、拘役或附属于主刑之外的独立刑罚;
其次是可能面临多个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性;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除此以外,对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通常也会被纳入取保候审的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