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士能够如常进行日常生活,包括与家人和朋友的交往。
然而,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够干扰或阻碍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举例来说,未经执法机构的许可,这些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城;
同时,必须保证随时听从召唤,及时返回承办案件的机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