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原则上讲,被取保候审者在未经执行机构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辖区,此举旨在确保涉案人员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积极参与整个诉讼过程。
然而,对于是否允许其离境,仍需结合具体案件背景及相关法院或者公安机关的最终决议进行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