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而言,被取保候审人员是有权离开其居住地的,然而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所规定的批准及报告制度。当您计划外岀时,务必通知执行机关,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远离或试图逃避监督。若您有较长时间需前往他处,请务必提前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