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及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实行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七日。
然而,这仅限于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的侦查羁押阶段。若需延长拘留期限,则必须获得人民检察院的相应批准。在这段时期内,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逮捕标准,将会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