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人人皆有资格得以申请取保候审自如。需知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仅限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辩护人拥有该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倘若经过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判断,认为确有必要,亦可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