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强制手段,旨在赋予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同时,为等待审判提供必要的保障。
然而,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对该类人员亦有相应的义务和约束,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未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执法部门的批准,被取保候审人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在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划;
其次,被取保候审人不得故意毁损、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人串通口供;
再次,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照传唤要求,随时准备接受侦查或审查起诉机构的询问;
最后,作为担保人,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循以上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