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其内涵在于在被告人支付特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的保证人之后,原有的诉讼阶段内将无需遭受拘禁束缚,然而,这并不意为着他们已经免于服刑,相反,他们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支持司法机构所进行的各项调查工作,才能够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需要强调的是,这并非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刑罚执行手段,故而,在取保候审实施期间,被告人仍旧属于未服役状态。然而,倘若被告未能遵守取保候审制度的基本要求,那么他将会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资格且重新投入监狱的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