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取保候审期限并不被纳入到刑事案件的实际服刑时间内。而所谓的“刑期”则指从罪犯根据法庭庭审结果被正式下达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的。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非一种针对罪犯已经被定罪量刑之后的刑罚执行阶段,而是一种相关机构监管被捕人员或怀疑犯罪的被告人的强制性手段。
因此,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里,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其实并没有正在接受任何形式的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