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的人员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取保期时,正式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所包含的步骤如下:
首先是由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保持取保候审;
其次,应当及时地通知当事人,即向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发送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
第三步则是退还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整个过程中都严格遵守了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便应该得到全额返还;
最后,便是撤销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书,从而彻底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限制,使其重新获得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