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的执行与监管机构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系统。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经由保证人的监视或缴交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履行传唤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