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成都地区,当个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取保候审的时间并无固定期限,通常是根据公安部门对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与决策的。一经确认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并非首要犯罪嫌疑分子、有可能被判罚较轻微的刑期以及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等等,相关当事人或者他们的家人都有权提出申请。尽管审批流程通常执行迅速,但是实际花费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各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具体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