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启动司法程序提起诉讼所应满足的要件,必须包含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充实的事实依据及充足理由。故此,虽然当事人之间并无书面的借款凭证,但若能提供其他任何证据,用以证明该项经济纠纷的客观性,如详细的转账记录、目击者之证词、正式的合同协议等各类证据资料,均可形成一套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从而证实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着经济上的纷争。在此情况下,原告便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将会对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的经济纠纷,以及如何妥善地处理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