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确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查措施之际,即需缴纳保证押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涉及到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以依法决定对涉嫌违法活动的人员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这其中便涵盖了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一经作出决定,保证押金应当在相关决定文书送达之后立即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