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德庆县地区,涉嫌违法行为者将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来接受取保候审。这是一种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被认为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因身体原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生育需求(例如怀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或者案件处理期限的延长而需要获得非药物性保护的个人;当然,也包括那些虽然已经完成了拘留期,但相关案件仍然没有得到最终结论的嫌疑犯。要实现取保候审,嫌疑犯可以选择向负责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愿意为其作保之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