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姑苏区以及其他行政区域内,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条款和程序均按照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取保候审可以视为一种刑事司法领域中的法定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可能会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及到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严重刑罚,且经审查认为其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危险的特定人士。在实践操作中,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向司法机关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