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居住场所过程中,必须准确详细地填写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等),同时还需阐明其被指控的罪行详情,包括现阶段被关押的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缘由,诸如申请人健康状况的特殊性、在案件中的从属地位、确已拥有稳定居所与职业且无法规避司法程序等等。
此外,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相关规程,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