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身背刑事处罚案件之时,在其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之后,常常会受到公安部门以书信形式所发出的通知。在此期间,他们的亲属将会收到关于对该名犯罪嫌疑人家属实施取保候审的相关决定通知书,其中包含了被取保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案情梗概,以及在这种状况下需要履行的应尽职责等多项细节信息。除此之外,公安部门也有可能选择采用电话或者上门方式向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传达这一重要消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