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查处受贿犯罪活动中,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构承担起到主要责任。为了有效地展开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能会采取如下的一些关键步骤:
首先,充分收集各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实际证据,例如对银行账户记录、财产申报情况、有关证人的证词以及音视频资料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以此来证实是否存在涉及嫌疑人员的受贿行为;
其次,对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的人员实施问询,这些人员可能包括了嫌疑人、行贿者以及目击证人等等,通过对他们的深入访谈,从而获取到更多关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信息;
再次,如果发现存在涉嫌非法所得的资金或物品,那么侦查机关将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处理;
最后,如果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实后,发现证据确凿无疑,那么嫌疑人员就有可能面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如逮捕或者拘留。
此外,侦查机关还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涉嫌受贿的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