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两轮车倘若违背交通法规,极有可能引发危险的驾驶操作,然而针对其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行,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定。一般而言,此项罪责主要针对的是机动车辆,而对于电动两轮车来说,它在部分国家及区域内或许可被视为非机动车辆对待。倘若电动两轮车所发生的违规现象较为严重,进而对广大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巨大威胁或是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将对此类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