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并获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被告已经被确认为有罪。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应用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含义在于,在特定情况下,涉案人或被告人可以不再拘押,而是等候法庭进行审判裁决。这种措施主要针对那些预计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的人士,同时也考虑到他们不会故意逃避司法调查或者审判,并且没有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即使获得了取保候审,被告仍然需要接受法院的审理和裁决,以最终确认其是否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