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被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资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取保候审。此项制度旨在在无需拘留或逮捕的前提下,通过由担保人提供担保或是缴纳保证金的方法,实现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随时召唤并遵命到场的强制措施执行。关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特殊待遇,往往需要综合权衡犯罪的严重程度、具体情节、潜在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性及其犯罪嫌疑人的诚恳悔过表现等多重因素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