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提供的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这项措施通常被采用于如下情况:
1.候选人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判刑等刑罚的情况;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类似有可能被判一定时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增加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3.对于那些患有重大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我照料、已产妇或是处于哺乳期内照顾新生儿的妇女而言,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她们个人或社区带来额外风险或社会危害的可能性;
4.在那些拘留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