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方或被告方遭受拘禁之时,倘若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且具备条件者,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涵盖了诸如非暴力式样的犯罪、预计可能适用轻罚的罪行、怀孕期妇女或患有重病患者等情况、以及在案件证据方面存在不充足或模糊不清之处等。而当法院或检察院面对此类申请时,他们会仔细权衡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可能逃脱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可能性,以及他们是否有潜在的威胁性因素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