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7日后被批准取保候审,一般而言,其将不再受到进一步的拘禁处分。取保候审乃刑事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允许涉案人员在缴付适当保证金或是找到合适担保人之后,在不影响案件调查、控诉以及审理等环节进展的前提之下,暂时脱离监管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特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一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除非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否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再面临重新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