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犯罪的受害者范围广泛,他们可能是因为犯罪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遭受了财产方面的损失。在对受害者身份进行确定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受害者的财产必须与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存在关联性;
其次,犯罪分子通过洗钱手段将受害者的财产脱离原有的控制或者隐藏起来,这使得受害者无法有效地追讨或者识别自己的财产;
最后,还需证明受害者的财产来源合法,而被洗钱的资金则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