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被告人亲属希望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当向负责案件办理的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文件。该申请文件应当详细列明被羁押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所涉及的犯罪指控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等特殊状况)。此外,申请文件还应当明确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提供方式,并由家属签署声明,承诺愿意承担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确保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规避行为,以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