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指出,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手段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方案、网络存储设备、通讯传输通道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业务、支付结算服务等方面的协助,若情节严峻者,将会所得惩罚。作为从犯,若所涉行为确实符合帮信罪的定罪要件,且已触发法定的诉讼门槛,通常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是否会被逮捕,还需综合考量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材料的质量以及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多重因素。公安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