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了法院严谨公正的审理和判决之后,倘若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便可由他自己、家人或者信任的律师向管辖该案的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情节、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环境造成的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详尽地审查和评估。若经仔细审查过后,法院判定被告人确实无需继续被关押在看守所内,并且被告人能够保证随时接受传讯并出庭参与审判,同时也自觉承诺不会故意躲避审判程序的话,那么法院或许会考虑批准这一申请,允许被告人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等待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