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人民法院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际,将会向其发出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文件将详尽地列举出被取保候审人员的个人资料、取保候审的具体期限、必须严格遵循的各项义务以及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除此之外,还会附上一份《取保候审保证书》,由保证人亲自签署,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监督被取保候审人员,同时也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