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完成取保候审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在看守所或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迎接被担保人的归来。取保候审制度即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履行保证金支付责任或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之后,无需继续在拘禁环境中等待审判结果的一种法律措施。在迎接被担保人的过程中,务必携带相关的法律文件,例如由法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决定书,并且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