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种具有刑事性质之强制性手段,其具体内容涵盖保证方式的选择、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的详细信息、被取保候审者所需承担的义务及如若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当法院或公安机关决定对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时,需依法制作相应的书面决定书,同时必须明确地将有关规定告知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