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类型,具体指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正在积极策划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各类犯罪行为,但是却仍然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方面的支援;或者是通过提供广告推广支持、支付结算渠道等方式来为这些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的人的违法行为。对于从犯的判定,我们主要基于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处的地位进行分析,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他在犯罪中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他是否直接参与到主要的犯罪行为中去,以及最后对犯罪成果产生的影响程度等多个因素的综合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