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并非必然代表所涉案件性质较为轻微,而是作为一项刑事法律规定下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自适用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士,亦或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经过充分评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嫌疑人。此举意在确保在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避免过度的限制和监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