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设定在37日内。此期间包含了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需经历的3个工作日提请批捕申请期,检察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核所需要的7个工作日,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可延长的1至4个工作日。若涉及流窜作案、团伙犯罪或屡次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者,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日。随后,检察院将有7个工作日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