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代表不会面临指控,而是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在不逃避或干扰司法调查与审判工作的前提下,获得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自由度。
然而,决定最终是否进行法律诉讼的关键因素在于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涉及的证据资料。若证据不足或者案情较为轻微,检察机关有可能选择不予起诉;反之,则需继续推进至审判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