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应用并不能涵括一切司法程序与案件处理结果。若在特定条件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有权作出撤销诉讼的决定。撤销诉讼的行为通常会出现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环节中,当检察官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时,便可能采取此项行动。
然而,是否应当撤销诉讼,则需要根据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以及对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